共同的借款人是不是为连带责任人
导读:
共同借款人确实属于连带责任人。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债务人为两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的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为连带债务。
这意味着,共同借款人对出借人都需要承担偿还借款的责任。
在实际的法律实践中,如果共同借款人中某一人未履行全部债务,债权人可以请求其他共同借款人履行全部债务,这也是连带责任的体现。
借款合同不是本人签字是否有效取决于他人的代签行为是否得到了借款当事人的授权,或者代签之后是否获得了相对人的追认。
1.如果签借款合同的人是在获得了当事人授权的情况下代其签订借款合同,或者签订借款合同后得到了当事人的追认的,则此时借款合同即使不是本人签字也有效。
2.如果签字的人既没有得到授权,事后也没有获得当事人追认的,则借款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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