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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以盈利为目的算侵犯肖像权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4-07 14:17:29 人浏览

导读:

是否侵犯肖像权与是否盈利并非唯一关联,未经同意使用他人肖像并导致精神损害同样可能构成侵权。本文深入解读相关法律条款,并通过案例分析,探讨肖像权侵权的构成要件及例外情况。

  一、没有以盈利为目的算侵犯肖像权吗

  一般来说,不以盈利为目的的使用他人肖像并不构成侵害肖像权,但如果导致他人精神损害,则可能构成侵害肖像权。

  这意味着,是否侵犯肖像权不仅仅取决于是否盈利,还要考虑到是否对肖像权人的精神造成了损害。

  因此,在没有盈利的情况下,如果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而使用其肖像,并导致肖像权人精神受到损害,那么这种行为仍然可能构成侵犯肖像权。

  二、有关法律条款解读

  关于肖像权的法律规定,主要包含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相关解释中。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了侵害肖像权等人格权的民事责任,包括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以及赔偿损失等。

  3.相关司法解释也对肖像权进行了进一步的解释,其中明确了以营利为目的,未经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做广告、商标、装饰橱窗等,应当认定为侵犯肖像权的行为。

  还规定了侵害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的民事责任,包括赔偿损失以及收缴非法所得等。

  三、肖像权侵权案例分析

  在实际审判中,人民法院认定构成侵害肖像权的主要依据是《民法典》的规定,即构成侵害肖像权需要满足两个必要条件:

  1.未经本人同意;

  2.以营利为目的。

  然而,这种认定方式在实践中可能会存在一些问题。

  例如,在某些情况下,即使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而使用其肖像,但并未以营利为目的,也可能导致肖像权人精神受到损害。

  因此,侵害肖像权的构成应当从肖像权人的角度出发,考虑其权力范围,而不仅仅是依据《民法典》的规定。

  具体来说,侵害肖像权的构成要件包括:

  1.行为人使用了肖像人的肖像;

  2.行为人使用肖像未经肖像人同意;

  3.肖像人的精神受到了损害。

  当然,也存在一些例外情况,如新闻宣传性的使用可以规定为例外,而公益性的使用也应当事先征得肖像人的同意,并给予相当的使用补偿。

  当肖像人的肖像受到侵害时,肖像人可以依据《民法典》的规定,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以及赔偿损失等。

  赔偿损失主要是精神损害赔偿,情节显著轻微的,也就不存在赔偿损失的问题。

  肖像权保护涉及多方面,你对肖像权保护有何看法?在法律快车,我们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帮助你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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