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交档案保管费,档案保管费的收费是怎样的
导读:
1.根据《民法典》第八百八十九条,寄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
2.如果当事人对保管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那么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视为无偿保管。
因此,档案保管费的支付和收费情况主要依据双方的约定,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那么寄存人无需支付保管费。
1.关于档案保管费的标准,目前没有具体的法律法规进行规定。
2.一般来说,档案保管费的收费标准可能涉及到档案的种类、保管的时间、保管的难度和工作量等因素。
3.具体标准可能由档案寄存机构自行制定,或者由双方协商确定。
4.在确定收费标准时,建议寄存人了解相关行情,与保管人进行充分沟通,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
根据《民法典》第八百八十九条,如果当事人对保管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并且不能达成补充协议,那么视为无偿保管。
因此,无偿保管的条件主要是当事人对保管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并且无法达成补充协议。
在实践中,如果寄存人认为自己符合无偿保管的条件,可以与保管人进行协商,争取达成无偿保管的协议。
希望本篇文章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关于档案保管费的问题,欢迎在法律快车上咨询,我们会为你提供专业解答。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
工程先开工后签合同一般不合法,属于倒签合同的法律行为。倒签合同与企业风险防范的目标相悖,不符合企业管理制度的要求,同时存在较大的法律风险和经营管理风险,在实践中
没有资质挂靠拖欠工程款挂靠施工人可以自己名义起诉要求发包人支付工程款。承包人应当积极向发包人主张工程款,实际施工人有足够证据证明承包人未积极向发包人主张工程款的
建筑工程纠纷行使先履行抗辩权如下:负有先履行义务的一方不如约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行使先履行抗辩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先履行抗辩权基本上适用于先履行一方违约的场
个人名义签订了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无效。承包建筑工程的主体必须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在核准的资质等级
施工企业与包工头之间的法律关系是劳务合同关系,双方建立承揽业务后包工头受施工企业管理。建筑企业与施工企业之间是建设工程承包(加工承揽)关系,包工头与农民工之间是
承包工程需要签合同,签订时需要注意对工程的真实性、可靠性及发包人的资信情况进行了解,写明单项承包工程名称和范围、施工准备、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工程质量和检验、价
相关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