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拆迁安置 > 拆迁索赔 > 房屋拆迁赔偿不给怎么办

房屋拆迁赔偿不给怎么办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3-15 06:43:40 人浏览

导读:

房屋拆迁赔偿不给的处理方法是当事人之间可以通过沟通来解决争议;可以依法申请调解;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等。房屋拆迁赔偿不给需要收集的资料包括房产证、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等。

  一、房屋拆迁赔偿不给怎么办

  房屋拆迁赔偿不给的处理方法具体如下:

  1.协商解决:可以尝试与拆迁方进行协商解决。双方可以就拆迁补偿方案、赔偿金额等问题进行协商,寻求达成一致的解决方案。

  2.调解处理:如果协商无果,可以申请调解处理。调解机构可以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合同约定,进行调解处理,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3.行政裁决:如果调解处理无果,可以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裁决。行政裁决是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4.司法强制:如果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可以依法实施强制拆迁。实施强制拆迁必须以裁决为前提。对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可以依法强制拆迁。实施行政强制拆迁,由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执行,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执行。

  5.民事诉讼:如果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对裁决不服,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60日内向做出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做出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当事人也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房屋拆迁赔偿不给需要收集什么材料

  房屋拆迁赔偿不给需要收集的材如下:

  1.房屋和土地的权属证明:包括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宅基地使用权证等。这些文件是证明您对房屋和土地拥有合法权益的基础。

  2.拆迁相关文件:如拆迁公告、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拆迁许可证等。这些文件通常由拆迁方发布,您应及时拍照或留存副本作为证据。

  3.协商与谈判记录:如果您与拆迁方进行了协商或谈判,请保留相关的协商记录、谈判纪要或书面协议。这些文件可以证明您与拆迁方之间的交流和约定。

  4.补偿协议及支付凭证:如果您与拆迁方签订了补偿协议,但对方未按照协议支付赔偿,您需要保留该协议及相关的支付凭证或未支付的证据。

  5.评估报告及证明文件:如果房屋进行了评估,请收集评估报告以及任何与评估有关的证明文件。这些文件可以证明您房屋的价值和应得的补偿金额。

  6.录音、录像或证人证言:如果您有与拆迁方交流的录音、录像或目击者提供的证人证言,这些都可以作为证明拆迁方行为的证据。

  7.行政决定书、通知书等文件:如果您收到了与拆迁相关的行政决定书、通知书等文件,请务必保留这些文件的副本。这些文件可能包含重要的信息,有助于您的维权行动。

  8.维权申请及回复材料:如果您已经向相关部门或机构提出了维权申请,并收到了回复或决定,请收集这些文件作为证据。

  三、房屋拆迁赔偿不给起诉流程是什么

  房屋拆迁赔偿不给起诉流程是需要当事人提交身份证件、起诉状等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立案,法院通知双方受理案件后提交证据资料,法院送达开庭公告通知双方开庭时间,开庭当日当事人带齐资料到庭辩论质证。

  法律快车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

  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裁定书应当载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起诉状内容欠缺或者有其他错误的,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不得未经指导和释明即以起诉不符合条件为由不接收起诉状。

  对于不接收起诉状、接收起诉状后不出具书面凭证,以及不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起诉状内容的,当事人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投诉,上级人民法院应当责令改正,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