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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遗嘱有谁签名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5-01 02:46:04 人浏览

导读:

公证遗嘱是遗嘱人亲自签名的法律文件,不需要其他人的签名。遗嘱公证需要遵循《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包括遗嘱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等条件。

  一、公证遗嘱有谁签名

  1.公证遗嘱需要由立遗嘱人亲自签名,不需要其他人的签名。

  2.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3.立遗嘱人有权处分自己所有的个人合法财产,不需要以子女的签字为生效要件。

  4.如果立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处分了他人的财产,对这部分遗嘱将会是无效的。

  二、遗嘱公证的法律依据

  办理遗嘱公证需要遵循《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具体来说,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

  1.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2.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3.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因此,只要遗嘱符合法律规定要求和程序,遗嘱继承的效力是高于法定继承的效力。

  三、遗嘱公证的具体条件

  1.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1)在立遗嘱时,遗嘱人必须精神正常,有正常的思维意识能力或语言表达能力,能够清楚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思。

  (2)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2.遗嘱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

  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自己真实意愿的表达,不能存在遗嘱人受胁迫、欺骗的情况。否则,遗嘱人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没有法律效力。

  3.遗嘱的内容和形式必须符合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遗嘱的内容和形式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能与之相抵触。

  4.遗嘱人处分的财产必须是其个人合法财产。

  遗嘱人的财产涉及到夫妻共有或者家庭共有的,遗嘱人只能处分属于自己份额的个人财产,处分超出个人份额的遗嘱内容部分,该部分内容无效。

  5.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办理。公证遗嘱是法律认可的重要文件,对于保障个人财产权益和家庭和谐具有重要意义。

  如果您对遗嘱公证还有疑问,欢迎继续咨询法律小助手法律快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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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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