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之间有侵犯隐私权的说法吗
导读:
夫妻之间确实存在侵犯隐私权的情况。通俗来讲,只要个人不愿意被他人知道的信息都可以被视为隐私,因此夫妻间的隐私权是独立存在的。
如果夫妻间侵犯了对方的隐私,这更多是道德层面的问题,而非单纯的法律问题。
1.个人生活自由权:权利主体有权自主决定从事或不从事某些与公共利益无关的活动,不受他人干预。
2.个人生活情报保密权:包括所有个人信息和资料,如身高、体重、病历等,都有权要求他人予以保密。
3.个人通讯秘密权:有权对个人信件、电报、电话、传真及谈论的内容予以保密,防止他人非法窃听或窃取。
4.个人隐私利用权:有权依法按自己的意志利用其隐私,以从事各种满足自身需要的活动。但这些活动不能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能违背公序良俗。
5.隐私隐瞒权:权利主体有权对自己的隐私进行隐瞒,不为人所知。
6.隐私维护权:当自己的隐私受到非法侵犯时,有权寻求公力与私力的救济。
7.隐私支配权: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支配自己的隐私。
夫妻间的隐私权问题是一个复杂且敏感的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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