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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侵害名誉权的法律规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3-29 15:12:43 人浏览

导读:

本文为你解读民法典中关于侵害名誉权的法律规定,包括名誉权的保护、责任等方面。了解这些规定,有助于维护个人名誉权,打击侵权行为。

  一、民法典侵害名誉权的法律规定

  民法典对名誉权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在名誉权受到侵害时,受害者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所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要求侵权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这些责任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继续履行、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以及赔礼道歉等。

  二、名誉权保护与责任

  在名誉权的保护方面,行为人为了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前提下,是有权对他人名誉进行监督的。

  民法典对于名誉权的保护和限制规定非常全面,但如果你在实际操作中遇到问题,不妨向法律小助手法律快车提问,我们愿意为你提供更具体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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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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