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后谁先垫付医药费
导读:
车祸的医药费,可以由肇事方垫付,在确定具体的赔偿责任后,根据肇事方已垫付的费用,相应减除其支付义务;也可以由受害人或其家属自行垫付,自行垫付的,在确定肇事方赔偿责任后,受害人有权向肇事方追偿。也就是说,法律并未明文规定肇事方必须垫付医疗费,实践中哪一方垫付都可以。
如果遇到肇事方不垫付医疗费,家属也来不及筹集医疗费的特殊情况,当受害人需要抢救时,交警部门可以通知保险公司先行垫付抢救费用。如果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限额,或者肇事方没有购买交强险,或者肇事方逃逸未归案的,则交警部门可以通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在垫付费用后,有权向肇事责任方追偿。
1.医疗费用发票:收集所有与医疗费用相关的发票和收据,包括住院费用、手术费用、药品费用等。
2.医疗记录:收集所有与受害人治疗相关的医疗记录,包括病历、诊断证明、检查报告等。这些记录将有助于证明受害人的伤情和治疗情况,以及垫付的医疗费用。
3.事故报告和责任认定书:收集事故报告和责任认定书,以证明对方在车祸中负有全责。这些文件将有助于证明受害人的伤情和治疗情况,以及垫付的医疗费用的合理性。
法院会受理,但应符合以下起诉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快车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
交通事故的频发,导致有关交通的纠纷变多。那么关于垫付医药费怎么办?其实,受害人在交通事故受伤后,支付医疗费用、抢救费用有困难的,可以通过交通部门来进行催要。为了
在我们的生活中,看病是每个人都会经历的过程,众所周知,看过病的人们都知道,有时我们需要对于救助的其他人都会进行垫付医药费的操作,那么您知道垫付的医药费如何要回吗
车祸造成人员受伤的,首先就要对受伤的人进行救治,这就涉及到医疗费的问题,那么大家知道车祸医疗费由谁垫付吗?又该如何来垫付?针对这问题,将在下文中一一为您阐述。那
核心提示:深圳市法制办公开了深圳市道路交通事故救助暂行办法(修订草案代拟稿),该征求意见建议将救助基金垫付抢救费用拟由最高4万元增至20万元,一次性困难救助拟由
因遭受人身损害导致脑震荡的受害人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进行赔偿的范围包括有: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治疗费用;造成精神损害的,还可以要求责任人
被人打成轻伤了可以要求民事赔偿。侵权人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同等责任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确定的方式为考虑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以及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
事故理赔费用应当首先由当事人所购买的保险的保险公司进行承担,保险赔偿额不足以承担的,再由当事人自身的财产承担。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保险公
相关栏目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