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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期限届满解除后怎么办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3-08 07:23:36 人浏览

导读:

取保候审期限届满解除后,分情形撤案或者采取其他刑事强制措施。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取保候审期限届满解除后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继续办案的,不能再次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一、取保候审期限届满解除后怎么办

  取保候审期限届满解除后,需要继续办案的,可以采取其他刑事强制措施。已经可以撤案的,停止刑事诉讼流程。

  人民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并且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人和有关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二、取保候审期限届满解除后还能再次取保候审吗

  取保候审期限届满解除后不能再次取保候审,相要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继续刑事诉讼流程的,不能再通过取保候审拖延时间。

  《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

  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决定机关应当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送交执行机关。决定机关未解除取保候审或者未对被取保候审人采取其他刑事强制措施的,被取保候审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要求决定机关解除取保候审。

  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被取保候审人刑事责任并作出撤销案件或者终止侦查决定的,决定机关应当及时作出解除取保候审决定,并送交执行机关。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保候审自动解除,不再办理解除手续,决定机关应当及时通知执行机关:

  (一)取保候审依法变更为监视居住、拘留、逮捕,变更后的强制措施已经开始执行的;

  (二)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的;

  (三)人民法院作出的无罪、免予刑事处罚或者不负刑事责任的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

  (四)被判处管制或者适用缓刑,社区矫正已经开始执行的;

  (五)被单处附加刑,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

  (六)被判处监禁刑,刑罚已经开始执行的。

  执行机关收到决定机关上述决定书或者通知后,应当立即执行,并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决定机关。

  三、取保候审期限届满解除后刑事拘留条件

  法律快车提醒您,取保候审期满,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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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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