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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变更需要怎么办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4-02 08:57:51 人浏览

导读:

股权变更办理的手续是当事人取得其他股东同意变更、当事人与受让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后向工商管理部门提出股权变更登记。股权变更办理一般需要提供股权转让协议、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等材料。

  一、股权变更需要怎么办理

  1.取得其他股东半数同意,及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证明;

  2.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3.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修改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

  4.到工商管理部门申请公司变更登记。

  对于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持有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二、股权变更办理的材料

  1.《公司变更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委托)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4.同意股东转让股权的股东决议,股东之间转让全部或部分股权的可不用提交决议;

  5.股权转让协议;

  6.需要批准的,提交批准文件;

  7.股东发生变化的应提交新股东的资格证明,一般为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证书复印件;

  8.修改后的章程或章程修正案,由公司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三、股权变更办理时间会不会有限制

  有限制。主要是股份有限公司,比如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股东不得以背书等方式转让记名股票。

  法律快车提醒您,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九条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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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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