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加工厂需要哪些证件
导读:
食品加工厂需要以下证件:
1.营业执照:这是合法经营的必要前提,需要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或所申请。
2.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的生产和销售都需要获得生产许可证,需要到本地食药监局办理。
3.食品流通许可证:如果食品加工厂涉及食品的销售,需要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
4.健康证明:员工根据岗位情况可能需要取得健康证。
5.税务登记证:需要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税务登记表等资料到当地税务机关办理。
6.环保审批和消防备案:需要进行环保审批和消防备案等程序,消防检测审批很复杂,一定要请专业人员操作。
7.其它。
1.照明和噪音。照明亮度达到500~750lux,噪音不得超过85dB。
2.设备和设施。设备和设施应符合卫生标准和规定,表面光滑、易于清洁和消毒。
3.废物处理。产生的废物应及时处理和清理,避免对环境和食品安全造成影响。
4.空气净化要求。食品厂净化车间的空气净化要求非常高,包括微生物、灰尘、异味等污染物质的控制。
5.地面和墙面要求。地面和墙面应采用防滑、防尘、易清洁的材料,保持干燥、清洁、无尘、无异味。
6.其它。
法律快车提醒,食品加工厂的经营范围主要包括:
1.农产品、粮油、畜禽产品、乳制品、水产品 的加工品。
2.食品添加剂、调味品、饮料 的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以及进出口。
3.预包装食品(不含熟食卤味、冷冻冷藏)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以及提供相关配套服务。
4.食用农产品(不含生猪产品)的销售。
5.散装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的销售。
6.特殊食品(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的销售。
7.其它。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
□记者刘伟本报讯记者昨日从省质监局获悉,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的要求,我省今年将继续开展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风险监测工作据悉,今年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风险监测的重点产品:我省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长期无证的情况将有所改善。昨日,上海市质监局副局长沈伟民透露,《上海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准许生产证发放管理办法》(以下称“管理办法”)预计将在
国家质检总局新闻发言人李元平22日在通报今年第三季度产品质量基本状况时说,国内生产加工食品的抽查合格率超过90%。李元平在当天举行的质检总局例行发布会上介绍说,
当事人若网购到不合格食品,是可以向商家进行索赔的,其可以同时向食品生产商或者经营商要求赔偿。我国《食品安全法》规定,消费者通过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购买食品,其
酒吧是不可以开餐饮类的发票,因其营业执照中没有餐饮经营许可,一般仅有酒类饮料的经营许可,可以开具娱乐业发票。我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统一负责
蛋糕店需要办理的证件有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从业人员还应当有健康证,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经营者没有营业执照贩卖食品的处罚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
食品经营许可证应当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需要的材料有法定代表人、业主或负责人身份证明;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生产经营场地平面图等。
相关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