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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鉴定与伤情鉴定有何区别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5-18 13:57:37 人浏览

导读:

伤残鉴定与伤情鉴定的区别包括确定的时间不同、鉴于其目的不同、使用目的不同、等级划分不同。伤残鉴定结论与伤情鉴定结论作为案件的证据之一,它们的法律地位是相同的。

  一、伤残鉴定与伤情鉴定有何区别

  伤情鉴定和伤残评定的区别如下:

  1.确定的时间不同,伤情鉴定应在伤情发生后进行,伤残评定应在治疗结束后进行,因为两者的评价基础不同,目的不同,伤情鉴定在于确定伤害本身的严重程度,伤残评定主要在于判断治疗结束后的残疾程度,即对受害者工作、生活和社会能力的影响;

  2.鉴于其目的不同,在损伤程度和残疾程度的评价上存在一定的差异,即可以认定为重伤的不一定构成残疾,因为有些损伤本身可能很严重,但治疗后可能会痊愈,不影响功能;

  3.使用目的不同,伤情鉴定结论主要用于确定民事赔偿责任,而伤残评定主要用于确定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

  4.等级划分不同,根据对工作、生活和社会活动的影响程度,伤情鉴定根据伤害本身的严重程度分为轻伤、轻伤和重伤,伤残评定分为1级至10级。

  二、伤残鉴定与伤情鉴定相同点有哪些

  法律快车提醒您,伤残鉴定与伤情鉴定之间的联系或相同点:

  1.都需要由具有相应资格的专业人员进行。

  2.都必须依据一定的标准进行。

  3.很多情况下,特别是在受害人重伤的情况下,往往同时会出现受害人残疾,即两者经常同时出现。

  4.作为案件中的证据之一,评定结论和鉴定结论的法律地位相等。

  三、伤残鉴定和伤情鉴定的法律依据

  伤残鉴定和伤情鉴定的法律依据分别如下:

  1.伤情鉴定的法律依据包括:

  《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规定了公安机关在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并将被害人带到指定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

  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对于即时可以进行伤情鉴定的条件,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在受委托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而对于复杂的伤情,应在受委托之日起7日内提出鉴定意见。

  2.伤残鉴定的法律依据包括:

  对于刑事伤残鉴定,主要依据《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如《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这些标准用于对人体损伤程度进行鉴定,并对加害人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民事伤残鉴定,则依据国家标准,如《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和《军人残疾等级评定标准》,这些标准用于评估遭受人身损害或职业伤害的被害人的伤残程度,并向加害人或赔偿义务单位主张民事赔偿。

  此外,伤情鉴定的结论通常用于确定是否追究刑事或行政责任,而伤残鉴定则主要用于确定民事赔偿责任。两者适用的机构和时机也有所区别。伤情鉴定的机构主要是公安机关鉴定机构,而伤残鉴定的机构可以是当事人自行委托或法院共同委托的有资质司法鉴定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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