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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和司法拍卖的区别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5-12 03:52:26 人浏览

导读:

拍卖和司法拍卖的区别主要包括二者委托的主体不同、拍卖方式不同等。司法拍卖房产的流程是先由法院到房管局查封被执行人的房屋、对房屋进行估值后委托拍卖公司拍卖等。

  一、拍卖和司法拍卖的区别

  1.委托主体不同。司法拍卖是法院强制执行过程中的公务行为,法院不与拍卖机构签订合同,一般采取单方出具委托书形式。而普通拍卖根据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合同。

  2.拍卖机构产生的方式不同。司法拍卖中拍卖机构的产生,人民法院必须采用随机的方式确定。而普通拍卖则是根据当事人的意愿而产生。

  3.拍卖方式不同。司法拍卖规定拍卖活动应在有关部门确定的交易场所或网络平台上进行,也就是拍卖活动必须借助第三方交易平台。而普通拍卖则无该项限制。

  二、司法拍卖房产的流程

  1.去房管局查封被执行人的房屋产权;

  2.委托评估公司评估房屋价值;

  3.评估结果出来后,拍卖保留价根据评估价值确定;

  4.委托拍卖公司拍卖房屋,拍卖活动由拍卖公司组织实施;

  5.拍卖交易的,法院作出裁定,确定拍卖结果的法律效力等。

  根据相关规定,拍卖标的需要依法办理证照变更、产权过户手续的,委托人、买受人应当持拍卖人出具的成交证明和有关材料,向有关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手续。

拍卖和司法拍卖

  三、司法拍卖三次流拍后怎么处理

  法律快车提醒您,司法拍卖三次流拍后处理的方式如下:

  1.抵债。

  法院以第三次拍卖的保留价交给申请执行人用以抵债。抵债需要债权人同意抵债才行。

  2.变卖。

  法院将在第三次拍卖结束后出“变卖公告”,变卖的价格还是第三次拍卖中的保留价。

  3.退回被执行人,也就是说最后法院也不管了。

  出现第三步的可能性应当是债权人最不愿意的,因为根据规定,流拍的费用需要申请执行人债权人承担。

  拍卖是自古以来就有的一种买卖形式,现在被用在比较正规的场合中。对于不幸没有还清债务的朋友,一定要注意自己的拍卖物品价格,这样在还款时会有利于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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