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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经济案件开庭几次判决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3-16 00:12:50 人浏览

导读:

民事经济案件开庭一次就会判决。民事经济案件开庭流程是由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案由等。民事经济案件法院开庭时间法律没有具体规定。

  一、民事经济案件开庭几次判决

  民事诉讼开庭一次就会作出判决。有中止审理的情形时,同一案件会开两次庭,根据具体案情判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1.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2.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等。

  二、民事经济案件开庭流程是什么

  法律快车提醒您,民事诉讼开庭流程如下:

  1.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

  2.核对当事人身份。

  3.宣布案由、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4.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调查结束后,法官根据调查情况,宣布法庭调查结束,进入法庭辩论阶段。

  5.进行法庭辩论。双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在法官的主持下,根据法庭调查阶段已经查明的相关情况以及其他事实和证据,进行证据交换、质证和辩论。

  6.原告或被告作最后陈述。

  7.法官宣布休庭,告知当事人等候宣判。

  三、民事经济案件多长时间开庭?

  民事经济案件开庭时间没有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会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四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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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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