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承包服务费是什么意思
导读:
总承包服务费是指总承包人为配合、协调建设单位进行的专业工程发包,对建设单位自行采购的材料、工程设备等进行保管以及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汇总整理等服务所需的费用,它属于其它项目清单下的费用项目。 总承包服务费包括配合协调招标人工程分包和材料采购所需的费用,此处提出的工程分包是指国家允许分包的工程。总包管理费在清单计价规范下被称为总承包服务费,它属于其它项目清单下的费用项目。总承包服务费包括配合协调招标人工程分包和材料采购所需的费用,此处提出的工程分包是指国家允许分包的工程。
《建筑法》第二十四条
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也可以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
但是,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
法律快车提醒您,总承包服务费计算方法如下:
1.招标人仅要求对分包的专业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和协调时,按分包的专业工程估算造价的1.5%计算;
2.招标人要求对分包的专业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和协调,并同时要求提供配合服务时,根据招标文件列出的配合服务内容和提出的要求,按分包的专业工程估算造价的3~5%计算;
3.招标人自行供应材料的,按招标人供应材料价值的1%计算。
总承包服务费的承担方通常是由建设单位或发包人进行支付。具体来说:
1.总承包服务费一般由建设单位承担,但如果双方有特别的约定,费用可能由承包人承担。
2.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总承包单位与发包人存在合同关系,因此总承包服务费应由发包人承担。
3.在实际操作中,总承包服务费的支付方可能会根据双方的合同约定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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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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