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旅游法第三十五条 旅行社欺骗旅游者消费
导读:
新旅游法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了旅行社的欺诈行为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如旅行社存在提供欺诈性低价游等行为,消费者将获得三倍赔偿。
此外,若因此造成消费者重大健康损害或死亡,经营者将面临更为严厉的惩罚性赔偿。
这些规定体现了法律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决心,确保旅游市场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旅游过程中,旅行社的哪些行为构成欺骗和强制购物消费?
1.未经旅游者书面同意安排购物的行为属于违规。
2.使用威胁、恐吓手段强迫购物也是严重违法。
3.此外,安排旅游者前往非法营业或未公开的购物场所、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以及旅行社和导游领队收受回扣等行为都被明确禁止。
法律、法规还规定了其他损害旅游者权益的行为,这些规定都旨在维护旅游消费的正当性和合法性。
那么,面对欺诈和强制购物行为,法律如何处罚?根据法律规定,除了违法所得的没收和至少三倍的赔偿外,还可能伴随罚款等其他法律后果。
国家法律为保护消费者权益提供了明确的法律支持。如果公众对此有疑问或需进一步的专业解读,可以寻求法律专家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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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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