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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行人闯红灯怎么处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3-11 12:18:07 人浏览

导读:

济南行人闯红灯的处罚是处以警告或者罚款五到五十块钱。对闯红灯的违法行为处罚不服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收集相关资料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行政诉讼。

  一、济南行人闯红灯怎么处罚

  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道路交通安全》第六十二条

   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二、济南行人闯红灯罚款多久不交算逾期

  15天未处理即算逾期。如果行人闯红灯,受到交警当场处罚,驾驶人员应在被处罚后15日内缴纳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三、济南行人闯红灯处罚不服怎么办

  法律快车提醒您,可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两种方式寻求救济。在复议或者诉讼期间不停止处罚的执行。提出行政复议的时间是,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

  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采取的行政强制措施或者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法》相关规定: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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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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