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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的形式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3-13 12:57:11 人浏览

导读:

融资租赁的形式有直接融资性租赁、委托相关主体租赁、经营性租赁、出售后进行回租等。融资租赁行为在租赁期结束前一般是不可以撤销的,并且通常租期都相对较长。

  一、融资租赁的形式有哪些

  融资租赁方式有一下几种:

  1.经营性租赁

  经营性租赁是指租赁资产反映在出租人资产账上,租赁物所有权归属出租人,由出租人留有一定的租赁物残值处置风险的交易,是非全额清偿的租赁。从承租人角度,租赁物在其财务报表中不反映为固定资产,租入物件的租金可以摊入当期费用的租赁交易。企业为了规避设备风险,或者需要表外融资,降低或保持资产负债率,或需要利用一些税收政策,愿意采用经营租赁方式。

  2.直接融资性租赁

  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的请求,向承租人指定出卖人,按承租人同意的条件,购买承租人指定的资产货物,并以承租人支付租金为条件,将该资本货物的占有、使用和收益权转让给承租人。“融资租赁是指在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一种租赁”。租赁结束,承租人可以协商的名义价格获得设备所有权。

  3.出售回租

  指承租人将自有物件出卖给出租人,同时与出租人签订一份租赁合同,再将该物件从出租人处租回的租赁形式,简称“回租”。回租业务是承租人和出卖人为同一人的特殊租赁方式。用于承租人具有一定市场价值的存量资产盘活。出售回租包括融资性回租和经营性回租两种类型,这种方式有利于企业实现将现有资产变现,筹措流动资金、股本金、并购等用途的资金,同时有利于企业调节财务报表。类似于银行抵押贷款。

  4.委托租赁

  是指出租人接受委托人的资金或租赁标的物,根据委托人书面委托,向委托人指定的承租人办理租赁业务。在租赁期内租赁标的物的所有权归委托人,出租人只收取手续费,不承担风险。作为受托人和名义出租人的租赁公司主要承担承租人的调查与推荐、租赁项目的具体操作和租赁项目的长期跟踪管理等工作。这种方式为有富余资金或闲置设备的客户提供一种新的投资方式。某些关联交易可以通过委托租赁形式处理,从而避免了披露或确认的某些限制。

  二、融资租赁具有哪些特点

  法律快车提醒您。融资租赁的特点是:

  1.不可撤消。这是一种不可解约的租赁,在基本租期内双方均无权撤消合同。

  2.完全付清。在基本租期内,设备只租给一个用户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累计总额为设备价款、利息及租赁公司的手续费之和。承租人付清全部租金后,设备的所有权即归于承租人。

  3.租期较长。基本租期一般相当于设备的有效寿命。

  4.承租人负责设备的选择、保险、保养和维修等;出资人仅负责垫付贷款,购进承租人所需的设备,按期出租,以及享有设备的期末残值。

  三、融资租赁具体操作流程是什么

  融资租赁的流程如下:

  1.企业提出融资租赁申请,填写项目申请表;

  2.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对其资信、资产及负债状况、经营状况、偿债能力、项目可行性等方面进行调查;

  3.中心调查认为具备可行性的,其项目资料报送金融租赁公司审查;

  4.金融租赁公司要求项目提供抵押、质押或履约担保的,企业应提供抵押或质押物清单、权属证明或有处分权的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并与担保方就履约保函的出具达成合作协议;

  5.经金融租赁公司初步审查未通过的项目,企业应根据金融租赁公司要求及时补充相关资料。补充资料后仍不能满足金融租赁公司要求的,该项目撤销,项目资料退回企业;

  6.融资租赁项目经金融租赁公司审批通过的,相关各方应签订合同;

  7.办理抵押、质押登记、冻结、止付等手续;

  8.承租方在交付保证金、服务费、保函费及设备发票后,金融租赁公司开始投放资金;

  9.监管项目运行情况,督促承租方按期支付租金;

  10.租期结束时,承租方以低价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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