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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继承和遗嘱赠与的区别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2-22 10:36:18 人浏览

导读:

遗嘱继承和遗嘱赠与的区别是主体范围不同、财产处理方式不同、法律义务不同。遗嘱继承人只能是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自然人,而遗嘱受赠人还可以是国家或是集体单位。

  一、遗嘱继承和遗嘱赠与的区别

  遗嘱继承和遗嘱赠与在律上存在一些区别。以下是两者的主要区别:

  1.主体范围不同:遗嘱继承人是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自然人,而遗嘱受赠人可以是法定继承人范围以外的人,也可以是国家或集体单位。

  2.财产处理方式不同:遗嘱继承人是在遗嘱人死亡后依法继承其遗产,而遗嘱受赠人则是在遗嘱人死亡后按照遗嘱的规定获得财产。

  3.法律义务不同:遗嘱继承人在继承遗产后,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义务,如继续履行被继承人的债务等。而遗嘱受赠人在接受赠与时,则不需要承担任何法律义务。

  二、遗嘱继承要注意什么问题和细节

  遗嘱继承纠纷要注意如下问题:

  1.遗嘱应当满足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规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等条件,否则无效,且无效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处理;

  2.继承应当按照遗赠抚养协议优于遗嘱,遗嘱优于法定继承的顺序办理;

  3.要注意的其他问题。

  三、遗嘱继承处理原则

  法律快车提醒您,遗嘱继承纠纷处理原则如下:

  1.保护私有财产继承权原则。

  2.继承权男女平等原则。《民法典》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

  3.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我国《民法典》中明确规定:如果被继承人没有订立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其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处理。其中,对被继承人尽义务较多的,应当多分得遗产。

  4.养老育幼,保护弱者的原则。我国《民法典》规定:在分割遗产时,要注意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对生活有特殊困难或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予以照顾,对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应当多分遗产;在遗嘱继承中,即使遗嘱人未保留胎儿或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继承份额,也要给予分配遗产。

  5.互谅互让、协商处理、充分发挥遗产效用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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