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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信誉什么意思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2-23 03:12:17 人浏览

导读:

商业信誉的意思是经营者在经济生活中信用、声望的定位。如果损害他人商业信誉,给他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会构成刑事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一、商业信誉什么意思

  商业信誉简称商誉,是指商业主体即商业企业或商人在频繁商品交换中所形成的顾客对企业或商人的一种信赖关系。商业信誉体现了商品价值在市场实现中的微观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关系。商业信誉,是指社会公众对某一经营者的经济能力、信用状况等所给予的社会评价,即该经营者在经济生活中信用、声望的定位。商品经济运行的根本基石是商业信誉。

  二、商业信誉被侵犯刑事立案的标准是怎样的

  律快车提醒您,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给他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2.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严重妨害他人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导致停产、破产的;

  (2)造成恶劣影响的。

  三、商业信誉被侵犯构成犯罪的要件有哪些

  侵犯商业信誉的构成要件有:

  1.侵犯的客体是商业信誉的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和市场秩序;

  2.在客观上表现为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3.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

  《中华人民共和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

  【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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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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