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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城改造的拆迁补偿的内容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5-19 02:40:53 人浏览

导读:

旧城改造的拆迁补偿的内容包括周转补偿的费用、房屋重置的费用、奖励性补偿的费用等。用地预审申请报告、项目立项文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等都属于拆迁补偿需要的资料。

  一、旧城改造的拆迁补偿的内容有哪些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二、旧城改造的拆迁补偿要什么资料

  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

  2.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报告;

  3.项目立项文件与政府签订协议等相关材料;

  4.征地费用及补充耕地初步方案、补充耕地资金引入预算说明或证明材料;

  5.标明用地范围和补充耕地位置的土地利用现状图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6.预审机关需下一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出具的有关意见或说明材料。

  三、旧城改造的拆迁补偿要遵循什么原则

  1.决策民主的原则。法律快车提醒您,作出重大决策前,要广泛听取、充分吸收各方面意见,意见采纳情况及其理由要以适当形式反馈或者公布。完善重大决策听证制度,扩大听证范围,规范听证程序,听证参加人要有广泛的代表性,听证意见要作为决策的重要参考。

  2.程序正当的原则。程序正当就是要求政府要严格遵循法定程序,依法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利害关系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与行政管理相对人存在利害关系时,应当回避。

  3.结果公开的原则。在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中,要求征收补偿方案应当公布,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应当公布,房屋征收决定应当公告,房屋的权属等调查结果应当公布,补偿决定应当公告,分户补偿情况应当公布,对征收补偿费用管理和使用情况的审计结果应当公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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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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