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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驾驶发生追尾事故应怎样处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5-21 16:07:03 人浏览

导读:

醉酒驾驶发生追尾事故的处罚有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承担刑事责任等。追尾后保险公司处理流程有报案、保险公司派员查验现场、提出赔偿请求、赔付结案等。

  一、醉酒驾驶发生追尾事故应怎样处罚

  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3.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构成犯罪的刑事处罚:

  1.构成危险驾驶罪的,行为人明知酒后驾车违法、醉酒驾车会危害公共安全,却无视法律醉酒驾车,对此应依法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拘役,并处罚金。

  2.构成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醉酒驾驶发生追尾事故保险处理流程是什么

  交通追尾事故理赔程序:

  1.保险人向投保公司报案;

  2.保险人配合投保公司工作人员查勘、确认损失、修复残损物品;

  3.保险人向投保公司提出赔偿请求;

  4.投保公司履行理赔义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第二十三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三、醉酒驾驶发生追尾事故可以要哪些赔偿

  法律快车提醒您,车被追尾对方全责可以赔偿如下:

  1.车祸赔偿标准包括被害人的医疗费,按照实际治疗所花费的费用计算,凭医院的收据支付;

  2.若被害人后续还需治疗,则要按照必要的治疗费用进行赔付,误工费,按照当事人因误工而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按照当地平均征收标准计算,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以及其他财产损失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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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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