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责任划分有哪几种方法
导读:
事故责任划分方法,具体如下:
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2.因一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3.各方均无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4.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逃逸的,承担全部责任。
事故责任划分的期限为10天。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并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送达当事人。
但是,如果案件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则这个期限为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如果肇事逃逸的,则作出责任认定的期限为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
法律快车提醒您,如果对事故责任划分有异议,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式:
1.向上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上级公安机关如果认为确实存在错误,可以撤销,并责令重新做出。
2.向法院提起诉讼:因交通事故认定书只是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在诉讼过程中,向法庭提出自己对事故认定书有异议,通过取证、举证和质证,并阐明理由,尽力推翻同处于证据地位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由法庭对交通事故认定予以质证后决定是否采信这项证据,并有权决定事故的赔偿责任比例。
需要注意的是,在实践中,很少会发生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撤销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情况。因此,当事人另外一种救济手段即是通过向法院诉讼。另外,在复核申请或者提起诉讼的过程中,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和理由来支持自己的主张,以便获得更好的维权效果。同时,也需要注意遵守相关法律程序和规定,避免采取过激的行为或违反法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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