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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电瓶车逆行撞车谁的责任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5-23 13:03:04 人浏览

导读:

对方电瓶车逆行撞车的责任划分一般是由交警根据双方行为所起的作用和过错的程度进行确定的。对方电瓶车逆行撞车事故认定一方不签字的,并不会影响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效力。

  一、对方电瓶车逆行撞车谁的责任

  电瓶车逆向行驶和车相撞的,一般由电瓶车承担责任。但如果自行车也存在违规情况的,电瓶车和自行车根据其过错程度及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确认相应的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对方电瓶车逆行撞车事故认定一方不签字怎么办

  法律快车提醒您,交通事故认定书对方不签字不影响责任认定的法律效力,送达对方即可。若是对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认定书起规定期限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四条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三、对方电瓶车逆行撞车事故责任认定应遵循什么原则

  认定交通事故责任应遵循的原则:

  1.行为责任原则。如果当事人对某一起交通事故负有责任,则必定因其由行为引起,没有实施行为的当事人不负事故责任。

  2.因果关系原则。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时,必须认定哪些行为在事故中起作用及作用的大小。关于那些行为在事故中起作用,与事故有直接因果关系的行为才起作用。

  3.路权原则。路权原则即各行其道原则。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4.安全原则。

  5.结果责任原则。

  6.事故认定书审查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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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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