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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从受理到开庭多久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1-16 09:16:02 人浏览

导读:

案件从受理到开庭一般是二十日。案件受理后开庭审理时,书记员会查明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并宣布法庭纪律,之后由审判长宣布开庭,接下来会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就是评议和宣判。

  一、案件从受理到开庭多久

  院案件受理到开庭需20日内。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二、案件受理后一般开庭几次

  法律快车提醒您,开庭一般需要一次,开庭审理的时间长短或者天数根据具体案件而不同,法律对民事诉讼案件开几次庭并没有相关的规定,若在第一次开庭时出现应当中止审理的情形时,就同一案件则会开两次庭。

  三、案件受理后开庭审理的流程是什么

  1.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并宣布法庭纪律。

  2.由审判长宣布开庭,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3.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1)当事人陈述;

  (2)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3)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

  (4)宣读鉴定意见;

  (5)宣读勘验笔录。其间,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

  4.进行法庭辩论。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1)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2)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3)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4)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后,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5.评议和宣判。法庭辩论或被告人最后陈述结束后,法官进入评议室评议,做出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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