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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开庭审理消费者讨要“脑白金金砖”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5-03 17:20:34 人浏览

导读:

昨日下午,郑州消费者宋军向脑白金生产厂家及销售商大商新玛特索要“金砖”官司在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开庭。据了解,这是郑州首次开庭的消费者讨要“脑白金金砖”官司。原告宋军在诉讼请求里称,2007年4月24日,原告在大商新玛特购物广场看到电视上在播知名保健产品

  昨日下午,郑州消费者宋军向脑白金生产厂家及销售商大商新玛特索要“金砖”官司在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开庭。据了解,这是郑州首次开庭的消费者讨要“脑白金金砖”官司。

  原告宋军在诉讼请求里称,2007年4月24日,原告在大商新玛特购物广场看到电视上在播知名保健产品脑白金的广告,广告称“脑白金里有金砖”、“价值5000元”。他咨询营业员,可否先拆开看。营业员称购买后才可以拆开,并且拆开后除非有质量问题,否则是不退货的。原告于是购买了两件“脑白金”(每件为两盒,每件产品上均标明有价值5000元的金砖)。回家后,朋友说,该产品其实并没金砖。于是,他不敢拆开包装,将脑白金生产厂商和销售商大商新玛特告上法庭,要求被告给予两块金砖(总价值10000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

  在昨日的庭审现场,双方围绕广告词“脑白金里有金砖”应怎么理解等焦点问题进行了辩论。原告宋军认为其所购买的脑白金包装上标注有“脑白金里有金砖”、“价值5000元”,其意思明显指的就是每件脑白金里面有价值5000元的金砖。依《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禁止有奖销售活动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第六条,“经营者举办有奖销售,应当向购买者明示其所设奖的种类,中奖概率,奖金金额或者奖品种类,活动时间,方式等事项”,而脑白金产品上并没有注明是有奖销售,故不应理解为有奖销售。因此,按照《合同法》,被告应该给予他两块金砖并承担诉讼费用。

  而被告方认为“脑白金里有金砖”是一次经过公证的有奖销售的营销活动,活动的程序是真实合法的,而活动也在媒体上以广告的形式刊登。而“脑白金里有金砖”是句广告语,指的是有可能有金砖,原告认为每盒脑白金里都应该有金砖是个人的片面理解,是断章取义。

  由于被告方不同意调解,法庭宣布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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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不完全统计,陕西、深圳北京、武汉、河南、浙江、广州等地近500位消费者在购买脑白金后将生产厂家及销售商告上法庭,并向其索要“金砖”,讨要金砖的数量在1000块以上(每块价值5000元)。

  今年4月29日,郑州市管城区法院也正式受理了郑州市民陈先生的索要“脑白金金砖”案,为此,有人初步统计:如果所有官司都胜诉的话,“脑白金”就有可能为败诉付出500万元左右的“有奖促销”代价。另据记者了解,北京等有些地区的此类诉讼以和解结案。

  大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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