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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期债权的执行流程是什么样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5-08 14:03:03 人浏览

导读:

到期债权的执行流程有向法院发出执行申请、法院进行审核、等待相关人员提出异议、法院发出执行通知等。到期债权的执行需要注意到期债权的数额及利息计算是否明确。

  一、到期债权的执行流程是什么样的

  执行的流程如下:

  1.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2.法院受理,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

  3.法院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4.采取强制措施。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二、到期债权执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通知书的制作适用问题;

  2.第三人对到期债权提出异议的问题;

  3.到期债权的数额及利息的掌握和计算。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五条

  【债权人代位权】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三、到期债权执行的方式

  法律快车提醒您,执行被执行人的到期债权的方法如下:

  1.申请执行人向执行法院提交了被执行人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的财产线索后,执行法院应当向第三人发出冻结债权执行裁定和履行通知书,要求第三人直接向申请执行人履行;

  2.如果第三人在收到履行通知书后,仍然擅自向被执行人履行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以及妨碍执行的责任,但是第三人可以对该债权提出异议,法院无需审查即裁定执行中止,但是第三人对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到期债权的异议,不能导致执行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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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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