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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如何正确行使监督权需要注意哪些方面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1-09 10:06:51 人浏览

导读:

公民正确行使监督权需要注意的方面包括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捏造或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等。公民行使监督权包括批评权、建议权、申诉权、控告权、检举权等。

  一、公民如何正确行使监督权需要注意哪些方面

  公民行使监督权应该注意:

  1.要在律允许的范围内正确行使。

  2.公民行使监督权利时,应当回实事求是,以事实为依据,如实反映情况,必要时出示证据和各种证明材料。

  3.投诉和举报时,不得捏造或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也不能贴大字报、聚众闹事。

  4.发现违法犯罪行为要及时举报。

  二、公民行使监督权的内容是什么

  1.批评权是公民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的缺点、错误有提出批评意见的权利。我国宪法第4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在我国的根本大法宪法中有明确规定,保障实现公民的批评建议权,可以切实保证人民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活动进行有效的监督。

  2.建议权则指公民有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权利。中国公民可以通过新闻报刊来信来访座谈讨论会等多种形式和途径来行使批评、建议权。批评、建议权的使对于防止官僚主义,提高工作效率有着重要意义。

  3.申诉权是指公民对因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的错误或违法的决定、判决,或者因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致使他或他的亲属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有权向有关国家机关申述理由,提出改正或撤销决定、判决或赔偿损失的请求。

  4.控告权是指公民对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机关进行揭发和指控的权利。公民向有关国家机关控告国家机关或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的权利,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

  5.检举权是指公民对于违法失职的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向有关机关揭发事实,请求依法处理的权利。

  三、公民的监督权的监督对象是谁

  法律快车提醒您,公民监督权的对象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公务活动。法律规定,监督权包括公民直接行使的监督权和公民通过自己选举的国家代表机关代表行使的监督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应当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保障人民群众对人民检察院工作依法享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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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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