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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中如何进行调解申请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1-11 00:23:00 人浏览

导读:

行政诉讼中进行调解申请的流程包括以书面的形式提出、提交相关的材料、受理调解申请、依法进行调解、履行协议等。行政诉讼调解的适用范围包括行政自由裁量权案件等。

  一、行政诉讼中如何进行调解申请

  1.调解申请:当事人应向行政机关或者人民调解委员会提交书面调解申请,并附上有关证明材料。

  2.调解受理:行政机关或人民调解委员会收到调解申请后,应当及时受理,并向当事人发出调解通知书。

  3.调解过程:调解员应当依进行调解,并在达成协议后,制作调解书。

  4.调解结果: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行政机关或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将调解结果告知当事人,并制作调解书。

  5.履行协议:当事人应当履行协议,否则对方可以向行政机关或者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二、行政诉讼调解的适用范围

  1.行政自由裁量权案件。具体行政行为以行政机关为行为时受法律、法规约束的程度为标准,分为羁束行为和自由裁量行为两种。由于羁束行为的内容、方式、程度等已由法律、法规作出了非常详细、明确、具体的规定,行政机关只能严格按照执行,不得有任何改变,不存在自由选择的可能,所以,对这种具体行政行为不能适用调解。而自由裁量行为却不同,它的内容、方式、程度等法律、法规未作规定或只规定一定的范围、种类和幅度,行政机关有自由选择的余地。

  2.行政裁决案件。行政裁决是指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授权,对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民事纠纷进行审查,并做出裁决的行政行为。该类案件,原告起诉的目的实质在于满足其民事主张,该类案件的调解,其实就是民事纠纷当事人之间的调解。如果民事纠纷的当事人达成和解,则行政机关的裁决自然失去了作用和意义。

  3.行政合同案件。行政合同是指行政主体以实施行政管理为目的,与行政相对一方就有关事项经协商一致而达成的协议。行政合同是为实现行政主体的行政管理目标服务的,具有行政和合同双重属性,是现代行政法中合意、协商等行政民主精神的具体体现。

  5.行政不作为案件。根据行政法律、法规的规定,每个行政机关都有其特定的行政职权和责任,作为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既不能放弃,也不能滥用。

  三、行政诉讼立案后多久通知调解

  法律快车提醒您,在行政诉讼立案后,人民法院会积极引导当事人选择诉前调解方式解决行政争议,将案件移送行政争议调解中心进行调解,诉前调解期限为30日。

  对于诉前调解达成协议,当事人依照相关规定申请司法确认的,人民法院应在登记立案之日起15日内依法作出裁定;对于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以及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在登记立案后出具行政调解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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