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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是什么

更新时间: 2019-03-28 16:43:35 次播放
律师解答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解决的是什么行为可以起诉的问题,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现列举如下:

1、对行政拘留、行政处罚;

2、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行为;

3、行政许可和不予许可,或收到行政许可申请拒不答复;

4、自然资源权属的确认行为;

5、征收、征用及补偿决定;

6、拒绝履行或不予答复申请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职责;

7、行政侵权行为;

8、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

9、违法增加义务;

10、未依法履行行政给付义务;

11、行政协议;

12、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受到侵犯;

13、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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