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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法律条件需满足才能行使债权人撤销权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1-05 17:12:23 人浏览

导读:

能行使债权人撤销权需要满足的法律条件是债权债务关系合法有效、债务人无偿处分财产并且怠于行使到期债权,以及债务人无偿处分财产并且怠于行使到期债权有害于债权人权益。

  一、哪些律条件需满足才能行使债权人撤销权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必须符合的法定条件:

  1.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合法有效;

  2.债务人存在无偿处分财产、怠于行使到期债权等行为;

  2.前述行为必须有害于债权人权益;

  4.其他法定条件。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三十九条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二、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费用谁出

  由债务人承担。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条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三、撤销权之诉法院多久审结

  1.简易程序审理的3个月内结案。

  2.普通程序审理的6个月内结案。

  法律快车提醒您,案情特别复杂的,可向本院院长申请延长6个月,再不能审结的,再向上级法院申请延长6个月,期内必须审结。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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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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