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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后担保人是否仍有责任承担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5-08 13:06:06 人浏览

导读:

债权转让后担保人仍有责任承担,但是没有通知保证人的,保证人不用承担责任。债权转让无效的情形一般包括合同性质不能转让的、法律规定债权不得转让的、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等。

  一、债权转让后担保人是否仍有责任承担

  债权转让后担保人还具有担保责任,但是如果债权人转让债权没有通知保证人的,则该转让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的,保证人对受让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七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八条

  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二、债权转让的法律注意事项是什么

  法律快车提醒您,债权转让的法律注意事项:

  1.转让的债权不得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

  除了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及抚恤金、抚养费、赔偿金等债权不得转让外,其他债权都可以转让。

  2.签订债权转让合同

  债权转让根据需要可以签订书面转让合同,也可以不签订书面合同,由转让人直接向债务人发债权转让通知的方式转让。特别是冲抵债务的债权转让更需要签订书面的债权转让合同。受让方(转让方的债权人)应向转让方了解债务人可能提出的抗辩(涉及货款转让中的货物质量、售后服务及发票等),以及转让的债权是否有抵押、担保,并查看相关的抵押合同、保证合同是否有影响相关从权利转让的特别约定,并根据情况要求重新办理抵押登记或重新保证。

  3.债权转让通知

  不论是否签订债权转让合同,一项债权转让应当通知债权人,否则对债务人不发生债权转让的法律效力。具体操作应由债权人出具书面的《债权转让通知》,并由债权人通知债务人,或由债权人委托受让人通知债务人。债权转让,一经通知就产生原债权债务关系消灭,债务人应向受让人履行债务的法律效果。

  三、何种情形下债权转让无效

  1.依据合同性质不能转让的;

  2.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

  3.法律规定债权不得转让的。

  还要注意债权人没有通知债务人债权转让的,该转让对债务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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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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