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中有哪些权利
导读:
1.知情权,即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2.建议权,即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3.批评权和检举、控告权,即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
4.拒绝权,即从业人员有权拒绝违章作业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5.紧急避险权,即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6.依法向本单位提出要求赔偿的权利;
7.获得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劳动防护用品的权利;
8.获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权利。
1.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2.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3.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法律快车提醒您,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中注意事项:
1.认真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违反操作规程。在开工前,应该先检查设施和设备,确保工作环境安全。
2.作业过程中不随意更改设备或设施,不擅自进行维修或改装,尤其是高空等高风险的作业。
3.按照规定穿戴各种防护用品,例如安全帽、口罩、防护鞋、防护服等,防止意外伤害。
4.切勿私自使用无证无照或过期的机器、设备或工具,以免造成不必要的安全事故。
5.严格遵守化学品的存储、搬运、使用、排放等规定,保证化学品的安全使用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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