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哪些证据以证明工程款拖欠了
导读:
当事人主张对方拖欠工程款的,可以提供以下证据:
1.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如营业执照或工商查询资料;
2.双方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
3.当事人对工程量、工程质量共同确认的证据,如工程验收、结算凭证,质检报告等。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拖欠工程款的解决方式有:
1.首先进行协商处理;
2.协商不成的,可委托律师先行向债务人发送律师函进行催收;
3.催收未果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还款、支付利息或者违约金。
1.简易程序审理的3个月内结案。
2.普通程序审理的6个月内结案。
法律快车提醒您,案情特别复杂的,可向本院院长申请延长6个月,在不能审结的,再向上级法院申请延长6个月,期内必须审结。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
上诉人(原审被告)福州市市政工程公司,住所地福州市群众路。法定代表人薛爱田,经理。委托代理人吴格、龙宇飞,福州闽天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曾华燕,男
一、工程款优先受偿权的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86条及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02]16号《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的批复》的有关规定,工程发包
编者按:目前,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已严重干扰了正常的经济秩序,破坏了社会稳定,直接影响到建筑业企业的健康发展,更加剧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为了能够从根本上铲除
工程款结算的问题有:(一)工程量纷争;(二)竣工决算时间的争议;(三)合同违约的争议;(四)材料价格市场波动的问题;(五)总包和分包争议;(六)尾款相关争议。
当事人被骗子诈骗进行了网上转账之后,若及时报警还是可能要得回来钱款的;公安机关在将诈骗行为人绳之以法后,对其诈骗而来的赃款应当对受害人及时进行返还。
当事人若在转账时不小心转错卡号的,应当与对方协商就该转错的款项协商进行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民法典》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
用手机银行转账转错了之后,当事人应当与转错账的相对方协商进行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返还。我国《民法典》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
公司做假账应当受到的处罚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对单位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二千
相关栏目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