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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设立的条件总结为哪六个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1-02 16:11:31 人浏览

导读:

企业设立的总结的六个条件是包括有发起人人数符合法律要求,有公司章程,有公司住所,以及其他的条件。企业设立的流程是先进行核名,然后是申请设立登记,最后是领取执照和进行银行开户等手续。

  一、企业设立的条件总结为哪六个

  企业设立的条件有:

  1.发起人符合定人数;

  2.发起人认缴和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并经创立大会通过;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监事会组成;

  6.有公司住所。

  二、企业设立的程序有哪些步骤

  1.申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

  2.申请设立登记。一般需要提交身份证明材料、公司章程、创设大会决议等材料;

  3.公司登记机关确认符合登记条件的,发给营业执照;

  4.银行开户、刻制印章等。

  三、企业设立需要多久

  法律快车提醒您,正常注册公司所需要的时间:

  1.核准名称,一般需要1—3个工作日,失败则需重新核名;

  2.提交注册材料进行审核,一般需要5—15个工作日,审核通过后会收到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

  3.领取营业执,一般预约当天就能领取到;

  4.刻章,一般需要1—2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公司法》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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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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