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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款不还人跑路怎么办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5-16 14:54:59 人浏览

导读:

欠款不还人跑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不还欠款下落不明的债务人,法院可能会作出公告送达。强制执行申请书、被申请人财产线索清单都是申请执行债务人需要准备的材料。

  一、欠款不还人跑路怎么办

  欠款不还,人还跑了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下落不明的受送达人,法院可以作出公告送达,被告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可以作出缺席判决。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二、欠款不还申请强制执行需要哪些材料

  法律快车提醒您,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的材料有:

  1.强制执行申请书一份。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加盖公章;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由本人在强制执行申请书上签名或捺手印。强制执行申请书不得使用圆珠笔书写,不得使用复印件。

  2.证明申请人主体资格的材料一份,受委托代为申请强制执行的,一并提供委托代理资料。申请人申请执行非法院法律文书的,还应提供被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一份。

  3.具有强制执行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原件一份和复印件两份。法院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应加盖承办法官的法律文书生效章,如果经过两级法院审理,一、二审法院的法律文书均需提供;仲裁机关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应附上仲裁机关关于法律文书已经生效的函件或双方当事人已签收的送达回执原件一份;行政机关出具的生效行政法律文书应附上当事人已签收的送达回执以及证据材料原件一份。

  4.被申请人财产线索清单。法律快车提醒您,已经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应提交采取保全措施的民事裁定书复印件一份。

  三、起诉欠款不还的时效是多久

  3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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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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