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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跑了怎么办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7-23 02:24:07 人浏览

导读:

债务人跑了怎么办?相信这是很多债务人会担心或者直接遇到的情况。遇到债务人跑了的情形要怎么办呢?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

  债务人跑了怎么办?相信这是很多债务人会担心或者直接遇到的情况。遇到债务人跑了的情形要怎么办呢?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

  现实生活中,债务人为达到恶意逃债的目的而一去不返的现象经常发生,由于受诉讼时效的制约,往往会给债权人主张讨债权利带来很大困难。对于债务人下落不明的追债案件,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两条途径追讨欠款。

  第一条途径是,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讨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后,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

  第二条途径是,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我国《民法通则》第二十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第二十一条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人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的财产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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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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