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 消费欺诈 > 其他欺诈 > 消费欺诈属于什么纠纷

消费欺诈属于什么纠纷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12-08 02:14:08 人浏览

导读:

消费欺诈一般属于民事侵权纠纷,消费欺诈侵犯的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采取不正当手段使商品分量不足的、不以真实名称标记销售商品、作虚假的现场演示等都属于欺诈消费者。

  一、消费欺诈属于什么纠纷

  行为人消费欺诈的,如果行为人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中,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欺骗、误导消费者,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一般属于民事侵权纠纷,如果行为人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构成诈骗罪,属于刑事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民事主体的财产权利受法律平等保护。

  二、哪些行为属于消费欺诈

  法律快车提醒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欺诈消费者行为,应加倍赔偿消费者并受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处罚。

  1.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

  2.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使用的商品分量不足的;

  3.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次品”等商品而谎称是正品的;

  4.以虚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诈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的;

  5.不以自己的真实名称和标记销售商品;

  6.采取雇用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的销售诱导的;

  7.作虚假的现场演示和说明的;

  8.利用广播、电视、电影、报刊等大众传播媒介对商品作虚假宣传的;

  9.骗取消费者预付款的;

  10.利用邮购销售骗取价款,提供或者不按照约定条件提供商品的;

  11.以虚假的“有奖销售”、“还本销售”等方式销售商品的;

  12.其他虚假或者是不正当手段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三、消费欺诈如何维权

  1.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当通过消费者协会调解仍然没有结果时,消费者可到相关行政部分去申诉。这里的行政部门,主要指的是工商局。

  2.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通过行政机构的干预,消费者仍会取得满意的处理结果时,可向本地的仲裁机构提出申请,进行仲裁。

  3.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当通过以上一系列的方式仍解决问题时,消费者便需要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求人民法院进行判决处理,这也是处理问题的最终方式。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