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拆迁安置 > 拆迁程序 > 农村旧房拆了重建的手续步骤有哪些内容

农村旧房拆了重建的手续步骤有哪些内容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12-26 00:37:48 人浏览

导读:

农村旧房拆了重建的手续步骤包括提出申请、经过审核同意、工作人员实地踏看、进行填写相关的材料等。农村旧房拆了重建需要出具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办理建设工程许可证等。

  一、农村旧房拆了重建的手续步骤有哪些内容

  1.建房户向村委会提出建房申请;

  2.村委会审核同意,签字盖章;

  3.向乡乡建办提出申请;

  4.乡建办工作人员实地踏看,同意建房;

  5.到乡建办领取房屋建设申请表;

  6.经乡建办签字同意;

  7.乡主管领导签字盖章,核实同意;

  8.交县规划建设局审批;

  9.建房户领取产权证。

  二、农村旧房拆了重建需要遵循哪些原则

  1.遵循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的原则;

  2.遵循适用经济、安全、美观的原则。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旧房拆了重建

  三、农村旧房拆了重建需要什么材料

  法律快车提醒您,农村旧房拆了重建需要的材料如下:

  1.首先必须出具《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

  2.城镇规划范围内的房子应需要规划部门出具重建选址意见和《规划许可证》;城镇规划范围外的则要经过土地管理部门的重建审批后,才能动工;

  3.审批手续通过之后,再到规划部门办理建设工程许可证;

  4.重建完成,前往当地的房管所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5.危房改建的还需填写危房翻新维修报告,同时申请危房鉴定,批准后才能进行房屋重建。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