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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挂失和止付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12-09 00:19:10 人浏览

导读:

票据挂失和止付的法律规定是票据丧失的,失票人要知票据的付款人挂失止付,然后失票人员要及时的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起诉处理。具体可以挂失支付的票据是已承兑的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以及其他的情况。

  一、票据挂失和止付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十五条

  票据丧失,失票人可以及时通知票据的付款人挂失止付,但是,未记载付款人或者无法确定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的票据除外。

  收到挂失止付通知的付款人,应当暂停支付。

  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三日内,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哪些票据可以挂失止付

  根据我国《票据法》的有关规定,可以挂失止付的票据包括:已承兑的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填明“现金”字样和代理付款人的银行汇票、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支票。不能挂失止付的票据包括:未记载付款人或者无法确定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的票据。

  未填明“现金”字样和代理付款人的银行汇票以及未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空白票据。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实际上支票中,现金支票可以挂失止付,而转账支票是不可以的。

  三、票据恶意挂失情形有哪些

  法律快车提醒您,属于票据恶意挂失的情形包括有:将银行承兑汇票交付给他人用于贴现,由于没有获得贴现款,谎称票据丢失恶意挂失的;将银行承兑汇票转让给后手之后,与后手发生纠纷,谎称丢失恶意挂失的;纯粹基于骗钱的目的,故意转让银行承兑汇票后恶意挂失支付,试图通过挂失再次取得票款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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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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