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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遗嘱是否应进行公证认证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2-28 10:30:32 人浏览

导读:

房产遗嘱不是必须进行公证认证的。如果需要办理的,当事人应当向有管辖权的公证部门提出公证的申请,同时需要提交相关的材料,经审查符合公证条件的,公证部门会予以受理。

  一、房产遗嘱是否应进行公证认证

  房产遗嘱不是必须进行公证的,但公证遗嘱的效力一般更强。公证不是房产遗嘱生效、成立的要件,只要遗嘱符合定形式,即使没有公证也是可以办理遗嘱继承,但是具有完成民事行为能力的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二、房产遗嘱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公证需要的材料包括:

  1.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

  2.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

  3.申请公证的文书;

  4.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

  5.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公证法》第二条

  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三、房产遗嘱公证的流程是什么

  法律快车提醒您,公证的流程是:

  1.提出公证申请

  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公证部门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

  2.进行公证受理

  公证部门对当事人的公证申请,经审查符合公证条件的,予以受理。

  3.进行公证审查

  公证员在受理公证的同时,必须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发现不完备或有疑义的,应通知当事人作必要的补充,公证部门也有权对交易双方进行调查。

  4.出具公证书

  公证部门经审查认为符合公证条件的,应当出具公证书。公证书按司法部门规定或批准的格式制作,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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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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