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票承兑人的含义是什么?
导读:
承兑人是指在承兑汇票上承诺并记载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的付款人,也是汇票的主债务人。承兑人和付款人不一定是同一个人。商业汇票中的承兑人和付款人是同一人,银行承兑汇票中的承兑人和付款人是两个人(单位)。汇票承兑人是最终的清偿义务人,承担最终的追索责任,即使是清偿了后手追索的出票人也可以向承兑人行使追索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六十八条
汇票的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和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持票人可以不按照汇票债务人的先后顺序,对其中任何一人、数人或者全体行使追索权。持票人对汇票债务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已经进行追索的,对其他汇票债务人仍可以行使追索权。被追索人清偿债务后,与持票人享有同一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四十一条
付款人对向其提示承兑的汇票,应当自收到提示承兑的汇票之日起三日内承兑或者拒绝承兑。
付款人收到持票人提示承兑的汇票时,应当向持票人签发收到汇票的回单。回单上应当记明汇票提示承兑日期并签章。
法律快车提醒您,付款人承兑汇票后应当承担以下责任:
1.付款责任:付款人在承兑汇票后有责任按照汇票上规定的金额支付款项给持票人或受款人;
2.兑付责任:付款人有责任在汇票到期日或在指定的付款日期内履行支付义务;
3.签署责任:付款人的签名在承兑汇票上具有法律效力,应确保签名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四十二条
付款人承兑汇票的,应当在汇票正面记载“承兑”字样和承兑日期并签章;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应当在承兑时记载付款日期。
汇票上未记载承兑日期的,以前条第一款规定期限的最后一日为承兑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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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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