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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被除名的条件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11-30 00:21:58 人浏览

导读:

合伙人被除名的条件是,符合法定情形且经过其他合伙人同意。法定情形有,合伙人没有按照约定履行出资义务;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事务的时候,存在不正当行为;其他。

  一、合伙人被除名的条件是什么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且经过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的,可以除名合伙人:

  1.合伙人未履行出资义务;

  2.合伙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3.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出现。

  二、合伙人入伙退伙具体有哪些条件

  根据法律规定,普通合伙人入伙的条件是:

  1.协议约定优先;

  2.如无约定,则需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3.订立书面合伙协议,原合伙人如实告知合伙企业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

  另外,在司法实践中,退伙的三种情形有:

  1.自愿退伙。合伙人按照自己的意愿,主动提出退伙而退出合伙企业,丧失合伙人资格。

  2.法定退伙。出现法定情形时,合伙人资格当然消失,也称为当然退伙。

  3.除名退伙。出现法定事由或约定事由时,其他合伙人决议将某一合伙人除名,使其非自愿地丧失合伙人资格。

  三、合伙人除名会对公司产生什么影响

  法律快车提醒您,除名后的合伙人将会丧失合伙人资格,不再是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合伙人被除名的,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一条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该事务了结后进行结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二条退伙人在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的退还办法,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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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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