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拆迁安置 > 拆迁补偿 > 拆迁补偿方式 > 如何合法补偿无证门面房拆迁

如何合法补偿无证门面房拆迁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12-07 07:55:41 人浏览

导读:

无证门面房拆迁的,一般需要补充替代门面土地的价差损失或土地损失、房屋和设备等固定资产的损失、解聘员工的安置补偿费用等等。拆迁补偿协议中会约定拆迁补偿款的发放时间。

  一、如何合法补偿无证门面房拆迁

  无证门面房拆迁应补偿替代门面土地的价差损失或土地损失;经营损失,停业停产损失;地上物,即房屋、设备等固定资产的损失;搬迁费用;解聘员工的安置补偿费用等;属于违章建筑和超期临时建筑的无证门面房拆迁不予补偿。

  二、拆迁补偿一般什么时候发放

  法律快车提醒您,房屋拆迁补偿款多长时间到位,由当事人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确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三、房屋拆迁补偿要遵循什么原则

  1.决策民主的原则。作出重大决策前,要广泛听取、充分吸收各方面意见,意见采纳情况及其理由要以适当形式反馈或者公布。完善重大决策听证制度,扩大听证范围,规范听证程序,听证参加人要有广泛的代表性,听证意见要作为决策的重要参考。

  2.程序正当的原则。程序正当就是要求政府要严格遵循法定程序,依法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利害关系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与行政管理相对人存在利害关系时,应当回避。

  3.结果公开的原则。在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中,要求征收补偿方案应当公布,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应当公布,房屋征收决定应当公告,房屋的权属等调查结果应当公布,补偿决定应当公告,分户补偿情况应当公布,对征收补偿费用管理和使用情况的审计结果应当公布等。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条

  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