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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如何处理治安违法案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12-07 10:39:11 人浏览

导读:

公安机关处理治安违法案件的方式是:在发现违法行为之后应当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经审查符合治安案件标准的,领导批准后立案查处等。在司法实践的过程中,治安案件处理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一、公安机关如何处理治安违法案件

  1.公安机关对单位或个人报告、申诉、检举、揭发、扭送、自首及自行发现的违法行为,应当立即接受,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认真填写《治安案件受理案件登记表》。

  2.对于受理的案件,经审查符合治安案件标准的,经办案部门领导批准后,立案查处。

  3.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的,被处罚人没有异议的,可以由公安人员当场处罚。

  二、治安案件处理不服怎么办

  对治安处罚不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2.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三、不适用调解的治安案件有哪些

  法律快车提醒您,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治安调解:

  1.雇凶伤害他人的;

  2.结伙斗殴或者其他寻衅滋事的;

  3.多次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

  4.当事人明确表示不愿意调解处理的;

  5.当事人在治安调解过程中又针对对方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

  6.调解过程中,违法嫌疑人逃跑的;

  7.其他不宜调解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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