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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时未还的房贷是否视为共同债务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2-14 04:45:32 人浏览

导读:

夫妻离婚时未还的房贷一般是视为共同债务的。在司法实践中,离婚债务的处理程序包括先由当事人双方自行协商分配共同债务;若是属于个人债务的,则由当事人个人承担。

  一、夫妻离婚时未还的房贷是否视为共同债务

  离婚时没还完的房贷一般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因为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说房子是属于其中一方的,并且贷款也是其用个人财产偿还的,那么该债务则属于其个人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离婚债务的处理程序是什么

  法律快车提醒您,夫妻离婚债务的处理方式:

  1.一方个人债务由个人偿还。

  2.双方共同债务,首先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三、人民法院审理离婚债务纠纷的流程

  1.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并宣布法庭纪律。

  2.由审判长宣布开庭,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3.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1)当事人陈述;

  (2)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3)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

  (4)宣读鉴定意见;

  (5)宣读勘验笔录。其间,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

  4.进行法庭辩论。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1)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2)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3)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4)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后,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5.评议和宣判。法庭辩论或被告人最后陈述结束后,法官进入评议室评议,做出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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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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