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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在幼儿园受伤了怎么要求赔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12-18 10:55:40 人浏览

导读:

孩子在幼儿园受伤了可以要求幼儿园或者是其他小朋友的父母赔偿。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可知,幼儿园如果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可以不承担侵权责任。赔偿项目一般包括了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

  一、孩子在幼儿园受伤了怎么要求赔偿

  孩子在幼儿园受伤了怎么赔偿,一般需要分情况进行判断:

  1.如果幼儿园看管不利,是幼儿疏忽造成,则由幼儿园承担全部责任。

  2.如果是其他小朋友的过错造成的,则幼儿园与小朋友的父母承担连带责任。

  3.如果小孩摔伤纯属意外。双方皆无过错,依公平责任原则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二、幼儿园小朋友受伤的赔偿哪些

  小孩在学校受伤的,应当由责任人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如果造成残疾的,责任人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三、孩子在幼儿园受伤产生纠纷起诉要多久判决

  1.简易程序审理的3个月内结案。

  2.普通程序审理的6个月内结案。

  法律快车提醒您,案情特别复杂的,可向本院院长申请延长6个月,在不能审结的,再向上级法院申请延长6个月,期内必须审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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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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