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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离婚官司是否有必要进行财产保全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12-04 08:15:29 人浏览

导读:

打离婚官司是否有必要进行财产保全要看具体情况,如果是发现对方有转移财产或者是伪造债务的行为,则是以申请财产保全。但需要注意的是,申请的当事人应当提供相应的担保。

  一、打离婚官司是否有必要进行财产保全

  打离婚官司,如果起诉前发现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要进行财产保全。

  二、离婚申请财产保全程序怎么走

  具体程序:

  1.由当事人申请并提供相应的担保,由法院审查决定是否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2.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3.针对不同的财产类型,法院采取查封、扣押或冻结的财产保全措施。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

  4.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离婚财产保全解除:

  (1)被申请人未提供担保;

  (2)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人在采取保全措施后15日内未起诉的;

  (3)申请人撤回保全申请的。

  人民法院根据利害关系人或者当事人的申请而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如果由于申请人的错误而导致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而遭受损失的,应当由申请人负责赔偿。

打离婚官司财产

  三、离婚财产保全收费标准是多少

  法律快车提醒您,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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