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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什么时候能拿到钱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12-01 00:25:16 人浏览

导读:

拆迁补偿一般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能拿到钱。房屋拆迁补偿当中的房屋补偿费,一般是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的。

  一、拆迁补偿什么时候能拿到钱

  拆迁补偿款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的时间内可以拿到。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遵循先补偿、后征收的原则,在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后、实施房屋征收前发放补偿款。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二、拆迁补偿安置合同纠纷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法律快车提醒您,拆迁补偿安置合同纠纷需要注意的问题有:

  主体的特殊性;涉及事项的复杂性等。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法律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等各项信息都应该在补偿协议中约定。

  三、房屋拆迁补偿金如何计算

  房屋拆迁补偿的计算是:

  1.房屋补偿费,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拆建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不得任意更改。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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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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