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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3-07 11:24:33 人浏览

导读:

继承不动产登记的申请材料是申请人身份证明、被继承人死亡证明、房产证等等。对于不动产的继承,如果有有遗嘱的,就按照遗嘱继承人继承,如果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

  一、继承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

  房产继承在办理房产过户登记时,一般需提交的材料如下:

  1.申请人身份证明、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

  3.亲属关系证明;

  4.房产证;

  5.其它需要的材料。

  二、不动产的继承顺序是什么

  不动产的继承顺序是有遗嘱的,遗嘱继承人继承;没有遗嘱的,按照定继承顺序,即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三、继承不动产有什么登记程序

  法律快车提醒您,继承不动产的登记程序是:

  1.向房产部门申请过户;

  2.提交相关资料;

  3.房产部门审核资料;

  4.审核无误就会办理过户登记;

  5.发放产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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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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